据最新消息,在加快网络视听行业的发展,促进网络与电视产业融合,实现传媒业创新发展方面,国家新闻总署近日通过了《网络视听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。该规定从视频生产、播出和用户体验三个方面对网络视听内容进行了严格的监管,以保持良好的网络视听生态环境。
规定中明确指出,在视频生产方面,要加强对视频内容的创作和监管,严禁发布低俗、血腥及有害信息,保障公民权利受到充分保障。对于网络视听单位、平台、主播等,违反规定的将负法律责任。此外,在播出和用户体验方面,规范了加密收费、虚假宣传等行为,为广大用户保障权益,遏制了乱象的发生。
总的来说,《网络视听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的出台将是网络视听产业发展的指引,更好地规范网络环境,打造良好的网络文化氛围。同时,该规定也有助于促进现代传媒业创新发展,加强影视频道建设,打造丰富的视听内容生态,满足广大用户不同期望和需求。